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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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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质监局、省农林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省质监局、省农林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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