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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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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永安办[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场、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将于十月份召开。为确保全市“十一”黄金周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2005]2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05]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一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部署“十一”黄金周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黄金周期间,人流、车流集中,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即将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我党规划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蓝图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一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对“十一”黄金周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前认真部署,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凡是由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监管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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