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宿州银监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银监局《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宿州银监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银监局<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银监局《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银监局《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有效促进和指导宿州市银行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银行信贷资产结构,开发小企业信贷业务市场,大力支持宿州市小企业发展,结合宿州市实际,我分局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择优选定小企业金融服务对象。辖内各银行机构要紧密结合我市(县、区)实际,深入分析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规律,重点支持有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小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