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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等7厅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检发〔2005〕161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等7厅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5〕161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物价局(计划局)、教育局(科教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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