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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政局关于东营市中心城城市园林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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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政局关于东营市中心城城市园林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市政局《关于东营市中心城城市园林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东营市中心城城市园林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市园林绿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一定程序,自愿出资或付出劳动等形式,负责一定面积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管养、保护的行为。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是发动全社会力量,搞好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巩固发展绿化成果,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措施。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绿地认建认养的原则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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