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全省火灾形势保持了相对稳定。2005年1至7月份,全省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6%和15.5%。但从各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情况看,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依然突出,仅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尚有144处未得到整改(其中政府挂牌督办的47处),而新的隐患仍时有产生,整治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 消防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