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部分企业搬迁涉及社会保险关系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264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部分企业搬迁涉及社会保险关系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因城市建设、环保、规划的需要,杭州市区部分企业将搬迁到萧山、余杭区及其他县(市)。由于社会保险不同统筹地区之间的养老、医疗等待遇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搬迁。为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利益,进一步加快企业搬迁进度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