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53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