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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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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05﹞146号
【发布日期】 2005-09-19
【实施日期】 2005-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十五”环保目标任务,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调度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指导、督办、稽查。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以县、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水厂、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自备水厂和各乡镇水厂)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保护区划定等情况。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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