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的通知 博府〔2005〕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79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的通知》(惠府(2005)43号)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防空建设的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