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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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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131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2005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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