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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实行垃圾容器化(袋装化)收集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谷政办发〔2005〕75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实行垃圾容器化(袋装化)收集管理的通知
谷政办发〔2005〕75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保持县城区市容整洁,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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