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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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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余政办发[2005]147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根据《余姚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余政发(2003)105号)、《余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余政办发(2004)136号)、《余姚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基本标准(试行)》(余府法(200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余府法(2005)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各执法单位贯彻落实《余姚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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