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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区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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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区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若干意见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为加快市区(指柯城区和衢江区,下同)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方便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出行,根据《衢州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2005-2010年)》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形成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要求,从2005年起,用二年左右的时间构筑和完善城乡公交(特指城区至郊区及农村乡镇、村,下同)网络,实现主要乡镇、中心村通公交车的目标。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2005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现有城区公交网络,开通城区至周边郊区的公交车;第二步:2006年6月底前全部开通城区至中心乡镇(村)公交车;第三步:2006年底前开通城区至中心村的公交车,联结乡(镇)到村、乡镇之间、村村之间的城乡公交网,切实提高公交通村率,基本实现村村通公交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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