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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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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安排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目前,由于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少,服务范围窄、水平低,服务市场不规范,造成中小企业创业难、融资难、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难,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因此,抓紧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是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当务之急。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务必提高对建立健全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思路:以服务各类中小企业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为目的,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形成,为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各类服务。
  (二)目标任务:从2005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非营利性机构公益性服务和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为一体的满足中小企业基本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配置服务资源,大力开发服务产品,着力创建服务品牌,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规范的服务市场和完善的服务供应机制。
  分阶段目标是:2005年,通过各级政府协调,对政府部门所属的社会服务资源进行整合、改组和扶持,初步建成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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