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 认真贯彻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彻底解决运输撒漏和渣土乱倒问题,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济南市防止扬尘污染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施工及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的单位及居民,均必须执行本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