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赣州市有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意见 赣市府发[2005]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建设赣州市有色产业基地。这对于充分发挥我市钨、稀土资源优势,推动资源整合,提升产业水平,形成产业配套,培育产业集聚,加快把我市钨、稀土产业分别打造成为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有色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加速我市有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基地的建设选址和小区分工 (一)按照赣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市有色产业基地规划为两个小区,即:确定赣州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北侧,工业三路、四路之间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的区域为有色精深加工园区,主要承载钨、稀土及其它有色金属的精深加工和研发项目;章贡区水西镇白塔以北、105国道以东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的区域为有色冶炼加工园区,主要承载具有轻度污染的钨、稀土及其它有色金属初加工冶炼项目;基地建设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二)市有色产业基地的组建工作由市经贸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负责实施,其中,有色项目的论证、洽谈和引进工作主要由市经贸委负责;有色精深加工园区的规划、建设以及项目引进入园工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水西有色冶炼加工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共同建设,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牵头,有色冶炼加工园区建设所需资金,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按照7:3的比例分别解决,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70%、章贡区政府负责30%;在有色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