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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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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
肥政发〔2005〕44号
 
 
老城镇、仪阳乡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发(2001)20号文件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鲁政发(2001)67号)要求,决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市绿化工作“绿线管制”和以“绿色图章”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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