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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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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对特殊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效果,现就建立健全我市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网络化、信息化、规

  范化建设为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通过“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建立健全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线,五保供养、灾民救济、医疗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教育、司法、卫生、劳动、建设、房管等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套,社会捐赠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科学制定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积极分步推进“分类施保”,认真解决低保家庭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而遇到的特殊困难。根据经济社会状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市、县(市、区)、 街道和社区低保信息联网,逐步实施网上查询、申报、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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