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钨锡稀土萤石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市府发[2005]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钨锡锑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47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钨锡稀土萤石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清理整顿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钨、锡、稀土、萤石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钨、锡、稀土、萤石资源是我市的优势矿产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钨、锡、稀土、萤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促进赣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矿业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的重要经济支柱。我市矿业秩序经过多次清理整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钨、锡、稀土、萤石等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原矿开采总量过大,乱采滥挖,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超计划开采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经营秩序较为混乱,无证经营、违法运销、偷漏国家税费的行为比较突出;三是产业发展水平低、产业链短,产业结构不合理、深度加工基础薄弱,产业升级急待提升;四是矿山相关设施不够完善,存在着安全生产、环保、水保设施不到位和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因此,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清理整顿钨、锡、稀土、萤石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钨、稀土、萤石资源整合,实现市委提出将钨、稀土、氟化工产业培植成为三个百亿产值产业集群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对保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积极推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明确清理整顿的任务和目标。对钨、锡、稀土、萤石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钨、锡、稀土、萤石矿山开采秩序、生产经营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