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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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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18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宁政发〔2005〕1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宁各有关单位:
  2003—2004年度,我市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驻宁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依法履行国防义务,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安置改革,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白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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