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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人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赣人发[2005]1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工资福利退休处联系,以便总结经验,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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