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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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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10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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