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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镇工业集中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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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5〕12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镇工业集中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2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乡镇工业集中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指导性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指导性意见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调整工业布局,推进乡镇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全面提升工业集中区的新型工业化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工程”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总目标,按照新型工业集中区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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