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5)94号)要求,我市确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党和政府了解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农村社会经济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对全市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