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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价费〔2005〕25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通知
皖价费〔2005〕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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