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攀办发[200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 《攀枝花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攀枝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境内的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和本办法的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