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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期间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派驻工作组实施现场安全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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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207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期间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派驻工作组实施现场安全督导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10月12日,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将在我市隆重召开。为了打好峰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8月16日全市“迎市长峰会促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迎峰会促安全60天战役”第三阶段,即10月1—20日,对各地、各行业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在峰会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石油、天然气、建筑、民航、铁路、学校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做到万无一失。
  二、工作方式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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