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粤机编[2005]4号)精神,设立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