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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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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447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5]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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