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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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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5〕199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实施日期】
2005-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99号
近年来,市政府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环保、农业、公安、林业等部门互相配合,各区县、乡镇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秸秆焚烧面积逐年减少。但是,秸秆禁烧的效果仍不尽人意,焚烧秸秆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环境质量。目前,“三秋”在即,秋季禁烧秸秆工作必须引起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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