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夏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夏季,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依据《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郑政文(2003)125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年夏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新郑市人民政府等11个先进单位、都小尚等28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努力,为做好今后我市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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