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下发《“文明十佳”和“十佳案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市城管执法总队、水管处: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抓根本、塑形象、育精神”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05]14号)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为树立执法队伍、执法人员良好形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推动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城管执法局将组织开展“文明十佳”和“十佳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文明十佳”和“十佳案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文明十佳"和"十佳案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文明十佳"评选范围 2004年以来发生在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所属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2、"十佳案例"评选范围 2004年以来由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办理的典型案例。 二、推荐条件 1、"文明十佳"评选条件 体现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体现城管执法队伍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受到社会、市民和媒体称赞肯定,并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先进事迹。包括:忠诚敬业、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 2、"十佳案例"评选条件 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