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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非法葬墓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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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13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非法葬墓工作的实施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扩大殡改成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淮南”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3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理整治非法葬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政策为依据,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巩固和扩大我市已取得的殡改成果,深化殡葬改革,在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遗体偷埋土葬、骨灰乱埋乱葬和非法乱建公墓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葬法与葬礼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为推进“生态淮南”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淮南”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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