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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宜春市乡镇街道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宜春市乡镇街道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宜春市乡镇(街道)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宜春市乡镇(街道)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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