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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本市开展 “卫监六号“行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本市开展 "卫监六号"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科委和市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于10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整顿和规范性病诊疗市场”为主题的“卫监六号”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性病诊疗市场的专项治理,规范性病的诊疗服务行为,杜绝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业务,严厉打击无证游医;并加强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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