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障农民用药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治病用药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黑政发 ( 2005 ) 3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价格合理的治本之策,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强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和扩大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二、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 (一)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着力于农村药品长效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筑以行政监管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补充、技术监测为支撑、诚信建设为保障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在完善原有监督协管网络的基础上,争取一年内,实现全市县(市)、乡(镇)、村(屯)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覆盖率达到 100 %。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规范以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为主导模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同时规范农村现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的进货渠道,实施集中配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调节机制和依法规范药品采购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