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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
 

  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现就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目的意义
  我市渔农村学校存在着布点散、规模小、条件差、教学质量低的现状,通过撤并原有学校在城郊或中心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寄宿制学校,有利于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设施设备的规模效益;有利于调整优化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有利于克服管理体制上弊端,解决海岛资源共享性差、投入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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