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绍兴市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绍兴市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