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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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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株政办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能、服务水平,实现“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规范运作、整合资源、提高实效”的工作目标,构建和谐社区,服务全市国企改革和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一)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服务工作,组织业务骨干,每个季度深入街道社区现场指导一次;结合一定时期的重点工作,随机组织指导服务,帮助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突破工作中的难点;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在摸清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工作相对薄弱的街道或社区进行重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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