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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灾害性气候的增多,我市以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形式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加,严重影响全市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尤其是今年“麦莎”、“卡努”两次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形式的地质灾害更是对我市造成重大损失。为防范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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