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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顾元宪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顾元宪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顾元宪同志学习的决定》(教党(2005)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向顾元宪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把学习顾元宪同志的先进模范事迹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起来,并与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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