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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环保工地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2
【实施日期】 2005-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环保工地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密政发〔2005〕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  《密云县绿色环保工地考核奖励办法》已经第40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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