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责任及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3
【实施日期】 2005-09-23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责任及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5)3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