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责任及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3
【实施日期】 2005-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责任及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5)3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中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