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经纪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农村经纪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促进农村经纪业发展的意见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加快实现“两个率先”进程至关重要。必须大力培育、发展我省农村经纪业队伍,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业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确保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经纪业的重要作用 (一)经纪业的快速发展是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必然产物。经纪人是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