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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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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3
【实施日期】 2005-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5]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公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路等级的不断提高和公路绿化的不断推进,在公路建设和管理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征地拆迁的难度逐年增加;二是部分市、区、镇政府地方财政配套建设资金不到位,有的还存在带资工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三是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没有得到较好落实等。这些问题仅依靠交通、公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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