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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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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9-23
【实施日期】 2005-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05〕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要求,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以加快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了一批省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批农产品获得了省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提高了全市农产品质量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工作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标准为龙头、创新为动力、效益为目的,加快建立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尽快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优质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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