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绿地认养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绿地认养办法》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九江市城区绿地认养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九江市城区绿地认养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