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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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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建立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管理机制,现就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财政。
  基本原则:巩固、完善、提高、扩面、规范、统筹。
  巩固,就是要保持和发展部门预算改革成果,继续推行“六统一”,即统一确认人员编制,统一划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政府采购,统一公共财政收支科目。
  完善,就是以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为基础,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重点解决非税收入计划的确定、公用经费标准细化和项目经费管理等突出问题,逐步使预算编制方案最大限度地得到各方面的认可。
  提高,就是要结合财政财力实际和单位工作需求,分部门、分类别、分步骤提高预算经费供给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扩面,就是在50户已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改革单位的基础上,2006年再新增27户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
  规范,就是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间,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和预算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统筹,就是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整体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使四项改革相互作用,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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