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旅游开始进入旺季,人员出行、物流运行将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点的安全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点的安全,有关部门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突出抓好服装批发市场、小商品城等大型商场以及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大旅游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每个景点都要制定安全救助工作预案,确保旅游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林业部门和各旅游景点 |